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8/9 8:44:21 点击数:
导读: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该怎么办?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有的债权人就认为没有办法了,只有等什么时候债务人出现了再找他主张权利。殊不知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有的债权人就认为没有办法了,只有等什么时候债务人出现了再找他主张权利。殊不知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权。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其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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