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方宏进婚姻中有过错

  发布时间:2011/12/21 19:13:55 点击数:
导读:法院认定方宏进婚姻中有过错女儿判由母亲抚养2011年12月21日来源:京华时报法院认定方宏进婚姻中“有过错”判女儿由母亲抚养债务由方宏进承担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方宏进离婚案有了一审结果。昨天记者…

法院认定方宏进婚姻中有过错 女儿判由母亲抚养
2011年12月21日   来源: 京华时报 

法院认定方宏进婚姻中“有过错”

    判女儿由母亲抚养 债务由方宏进承担

    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方宏进离婚案有了一审结果。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复兴法庭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人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某由母亲于红伟抚养。宣判后,于红伟和方宏进均表示将上诉。

    据悉,根据于红伟提交的“包养小三”的证据,法院判决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所欠的200万元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法院判决方宏进和于红伟因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二人婚姻期间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某判由母亲于红伟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某年满十八周岁。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分割。

    于红伟昨天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对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和夫妻财产的结果不满意,将会上诉。法院虽然认定方宏进有过错,但是判决中并没有在分割财产上体现出来。抚养费标准也过低。她希望能拿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用于供养女儿读书。

    昨天下午,方宏进也表示要上诉。对于一审判决未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方宏进表示“索性一次说清楚”,他会上诉要求确认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做出明确分割。方宏进称,自己有没有养女儿,没有必要在网上公示汇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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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宏进离婚案始末

    去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完全查清,无法确定财产的具体数额。

    今年12月1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方宏进也提出离婚,同时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更有网名“萌杀之”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微博指责方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这些微博很快被大量转发,引起争论。(本报12月7日曾报道)(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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