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4/10/20 19:36:08 点击数:
导读: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郭霞与丈夫杨刚于2008年相识并结婚,丈夫杨刚在结婚后不久有了外遇,与公司一名女同事关系暧昧,接下来竟然发展到同居在一起,对郭霞漠不关心。为此郭霞与丈夫杨刚经…

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郭霞与丈夫杨刚于2008年相识并结婚,丈夫杨刚在结婚后不久有了外遇,与公司一名女同事关系暧昧,接下来竟然发展到同居在一起,对郭霞漠不关心。为此郭霞与丈夫杨刚经常吵闹,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现在郭霞准备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杨刚对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像郭霞丈夫杨刚这种情况,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律师说法:郭霞因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是重婚的;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郭霞提出离婚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即丈夫杨刚有外遇且与他人同居。而郭霞作为无过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可以要求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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