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 谁造成了漏水

  发布时间:2015/5/10 14:25:13 点击数:
导读:(根据《北京晚报》相关文章整理,原标题:“楼上楼下谁造成了漏水——一根下水管惹祸为漏水打三起官司双方各有说法”记者:刘苏雅)楼上漏水泡了楼下的房,楼上的住户却将楼下的邻居告上法庭,难道这栋楼是水往高处流…

(根据《北京晚报》相关文章整理,原标题:“楼上楼下 谁造成了漏水——一根下水管惹祸 为漏水打三起官司 双方各有说法”记者:刘苏雅)

    楼上漏水泡了楼下的房,楼上的住户却将楼下的邻居告上法庭,难道这栋楼是水往高处流?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邻里纠纷。楼上楼下住着,想不搭理都难,这相邻关系该怎样处?
    案由
    楼下老漏水 楼上是祸根?
    2009年,刘女士在丰台区一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场所。就这样,刘女士与同样在楼内办公的赵先生成了楼上楼下的邻居。
    但邻里生活并不平静,刘女士搬进来没多久,就发生了第一次漏水,楼下赵先生的房屋墙面不幸遭了殃。不过,由于这次漏水并不严重,赵先生只是找到物业将墙面简单做了粉刷。
    但随后的几年,几乎每隔半年到一年,赵先生的房屋就要接受一次“洗礼”。尤其是房屋的次卫生间,每次都是漏水的重灾区。为了找到漏水原因,刘女士多次将次卫生间的地面打开,次卫生间的防水也重新做了多次,但这些都没能阻止漏水的频繁发生。
    2013年春节前夕,最大规模的一次漏水发生了。
    “整个房子,客厅、厕所、厨房都泡得很严重,损失一共有十多万吧。”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赵先生仍然满腹怨气,由于当时正好是假期,漏水没有及时被发现,让这次的损失格外严重。
    说法
    到底为何漏水 都是对方的错
    满心困惑的刘女士来到了赵先生房间内查看原因,“我去看楼下装修的时候才发现,他把主卫的下水管截断了,其他管道打的孔也是乱七八糟的。”
    刘女士由此认定,漏水的原因根本就不是次卫的防水问题,而是主卫下水管被截断导致的。“怪不得我楼上做了那么多次防水都不管用。”
    刘女士觉得自己这几次的防水施工做得很冤枉,她将赵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先生承担自己防水施工的款项共计13000余元。
    赵先生则觉得自己很无辜,他表示,楼上的原房主在装修时,确实对楼上的下水管线做了些改动,截去了一部分管道。但他并没有参与。
    赵先生说,他与楼上两户的户型相同。原本房屋是设计有两个卫生间的,但出于办公的需要,赵先生将主卫生间与客厅打通,而原房主在装修时则将主卫用作了仓库,甚至连自来水都没有接到主卫。
    “漏水的原因一直是暖气管道跑水,加上楼上的防水质量不过关,只要一漏水就成重灾区。不然厕所漏水,怎么会泡到厨房?”赵先生说,漏水殃及的是整个屋子,而不仅仅是卫生间,“最后一次我帮楼上重新做了防水,其他管道完全没动,到现在也快半年了,没再漏过水。”
    赵先生说,之所以刘女士做了多次防水却没有效果,是因为她请到的施工队施工质量不过关,在施工完成后,也没有进行注水试验以检测工程质量。
    现状
    各有胜诉 这是第三起官司
    因为这次大规模的漏水,刘女士与赵先生间已经进行了两次诉讼。
    刘女士认为,大规模漏水的原因,在于赵先生改动了她的下水管线,因此起诉要求赵先生将她房间的下水管线恢复原状。而赵先生则随即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其房屋及屋内设施由于漏水被泡而造成的损失。
    赵先生和刘女士的诉求都分别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刘女士要求赵先生将管线恢复原状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赵先生也获赔6000余元。
    而本次关于防水工程费用的纠纷,刘女士坚持认为,是赵先生私自拆除了她房屋的下水管线。而赵先生则予以否认。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律师诊断
    邻里间哪些事项要注意?
    新房装修时,大家难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些改动。有时,一些管线的铺设、改动等行为,不仅仅涉及到自己房屋的设计,还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
    如果在装修时,发现自己的设计方案可能影响到相邻的房屋,就需要考虑周全。
    装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邻采光、相邻铺设管线、相邻排污等法律关系在法律中属于相邻关系。而邻里之间,则有义务使相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给相邻方造成危险和危害。
    “当然,我们还是建议如果有条件,装修人最好主动联系到邻居,对装修方案中影响到邻居的部分进行沟通。”如果能事先完成沟通,就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发生相邻关系侵权怎么办?
    “像赵先生和刘女士之间的纠纷,因改动部位属于赵先生的控制范围之内,我们关注的是,赵先生究竟有没有擅自改动刘女士的下水管线。”赵先生需要证明其没有拆改管线,也没有实施导致刘女士下水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行为。否则,赵先生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帮助刘女士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而在相邻关系侵权纠纷中,有哪些证据是需要留存的呢?作为原被告两方,需要收集的证据存在差异。
    作为原告方,需要收集侵权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侵权人实施了侵害行为的相关证据,包括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损害程度等。此外,原告方还要证明自己与侵权人存在相邻关系。
    而被告方则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并非是自己实施的,或者原告存在无权提起诉讼的情况。
    收集以上证据材料,可以收集书证,例如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寻找相应证人出具证人证言,还可以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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