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开设的实景教学类兴趣活动中受到伤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6/1/13 17:53:21 点击数:
导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开设的实景教学类兴趣活动中受到伤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沪0115民初43108号/民事法律参考)钟某诉上海市某中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裁判要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开设的实景教学类兴趣活动中受到伤害,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沪0115民初43108/民事法律参考)

钟某诉上海市某中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开设的实景教学类兴趣活动中受到伤害,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学校是否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应当综合兴趣活动自身的风险特点、活动中使用的教学设备对操作及周边环境的安全要求、任课老师在组织教学中是否落实安全要求并开展相关安全教育等情况,依法作出认定。   

案件具体经过        

(一)兴趣活动中的意外

上海市某中学一直致力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多元兴趣 ,开设了各类实景教学类兴趣活动。其中,无人机兴趣班吸引了众多对科技充满好奇的学生,钟某便是其中之一。作为高一学生,钟某对无人机的操控和飞行原理有着浓厚的兴趣,期待在兴趣班中能学到相关知识和技能。

在那次改变钟某生活轨迹的活动课上,教室里充满着兴奋与期待的氛围。同学们围坐在一起,目光紧紧地盯着老师,老师准备进行无人机飞行演示,旨在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无人机的操作与飞行状态 。老师将无人机模型机放置在第一排的课桌上,准备接通电源开启演示。就在接通电源的瞬间,意外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无人机突然失控,如脱缰的野马般迎面撞向围坐在第一排的钟某。事发突然,周围的学生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只听到一声惊呼,钟某已被无人机螺旋机翼划伤面部 。刹那间,教室里乱作一团,恐惧与惊慌弥漫开来。

钟某受伤严重,面部被机翼划出了三道深深的伤口,鲜血直流 。他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双手本能地捂住脸,身体微微颤抖 。这场意外不仅给他的身体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更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二)事后处理与纠纷产生

事发后,任课老师迅速做出反应,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同时全程陪同钟某前往医院就医,学校也及时支付了 9359.61 元的医疗费 。老师和学校领导在医院积极与医生沟通,了解钟某的伤势和治疗方案,表现出了对学生的关心和负责态度。

然而,钟某及其家长对学校的处理方式并不满意。随着治疗的推进,钟某脸部的伤口虽然逐渐愈合,但却留下了三道明显的疤痕,这对正处于青春期的钟某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他开始变得自卑、内向,害怕面对同学和他人异样的目光 。家长认为,学校在组织这次兴趣活动时存在严重的疏忽和失职,才导致了这场意外的发生,学校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上,双方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学校认为,他们在活动中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且事发突然难以完全避免,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钟某家长则坚持认为,学校在教学设备的放置、安全检查以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方面均存在漏洞,要求学校赔偿伤残赔偿金、后续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 23 余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最终钟某一方选择将学校诉至浦东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校责任的认定依据

(一)教育管理职责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职责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明确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一法律条款清晰地表明,学校在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过程中,肩负着保障其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

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谓教育职责,涵盖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授安全知识、技能以及培养安全意识等方面 。管理职责则体现在对校园环境、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对校园活动的组织、安排与监管,以及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和引导等多个维度 。一旦学校在这些方面存在疏忽或失职,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就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本案中学校的失职表现

在钟某诉上海市某中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中,学校存在多方面的失职行为 。从兴趣活动自身风险评估来看,学校显然存在不足。无人机作为一种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在进行飞行演示时,可能会出现失控、碰撞等风险 。学校理应预见到这些潜在危险,并采取诸如设置安全隔离区域、对无人机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等有效的防范措施 。然而,学校却未能充分评估活动风险,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预见不足,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在活动中使用的教学设备方面,学校也存在安全要求上的缺失 。教学用的无人机模型机,应当确保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但从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该无人机在接通电源后突然失控,这极有可能表明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学校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中存在漏洞 。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是导致钟某受伤的直接原因之一。

任课老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也未能落实安全要求和开展安全教育 。在进行无人机飞行演示前,老师应当向学生详细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如不要靠近飞行区域、保持安静以免干扰操作等 。同时,老师应在现场进行有效监管,时刻关注无人机的运行状态和学生的行为 。但在本案中,老师既未讲解安全注意事项,也未能在现场及时制止可能存在的危险行为 。当无人机放置在课桌上接通电源时,老师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也没有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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