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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罚你就罚你,有些部门的执法就是这么任性;但是,说撤销也就撤销,也就是这么儿戏,不过,就算撤销,也不是他们错了,而仍然是你错了。
一小饭店老板随手拍一段菜品视频发在自己的账号上,没有标注价格,也没有购买链接,甚至没有出现饭店的名称和地址,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对其下发了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饭店老板起诉了市监局、并经舆论发酵后,市监局说“当事人主动删除视频,决定不处罚”,那咋的,如果视频没删的话,45万元还是照罚吗?
有些执法活动还有准吗?还有严肃性、权威性吗?还有公信力吗?
李诗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