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等被袭案一审宣判 肖传国称要上诉

  发布时间:2010/10/12 7:42:55 点击数:
导读:方舟子等被袭案一审宣判肖传国称要上诉2010/10/1107:23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本文导读:昨天(9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帮助…

方舟子等被袭案一审宣判 肖传国称要上诉

2010/10/11 07:23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本文导读:昨天(9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帮助肖传国雇凶伤人的戴某也获得同样的刑期。令人意外的是,在庭审过程中,受害方和被告方均表示不认可起诉的罪名。尽管对最终的判决已经有心理准备,但方舟子仍认为判决过于轻微,而肖的律师则认为其行为属于治安处罚范畴,所以肖传国应为无罪。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帮助肖传国雇凶伤人的戴某也获得同样的刑期。令人意外的是,在庭审过程中,受害方和被告方均表示不认可起诉的罪名。尽管对最终的判决已经有心理准备,但方舟子仍认为判决过于轻微,而肖的律师则认为其行为属于治安处罚范畴,所以肖传国应为无罪。沸沸扬扬的方舟子遇袭案真正尘埃落定尚需时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经过近一天的审理,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帮助肖传国雇凶伤人的戴某同获此罪和同样刑期。另外3名打手依次被判4个半月到一个月拘役。

  石景山法院昨天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石景山检察院派出了四名公诉人的强大阵容出庭支持公诉。在辩护席上,曾是李庄案辩护人的北京著名刑辩律师高子程为肖传国辩护。肖传国的妻子等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

  ■肖传国称矛盾主要基于

  方侮辱了其妻子和老师

  上午9时许,4名公诉人到达法庭。随后肖传国等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肖传国对起诉书指控其雇凶伤人的犯罪事实和寻衅滋事罪有无异议?肖传国对检方指控的事实予以认可,对于寻衅滋事的罪名,则表示不了解。肖传国称,如果法庭认定他就对罪名无异议。

  肖传国在庭上说,他与方舟子有近10年的个人矛盾。他对方舟子不满,主要是基于方侮辱了他的妻子和老师。肖传国称,他曾在2007年对方舟子提起刑事诉讼,也曾以民事侵权起诉方舟子。刑事案件目前没有音信,民事判决方舟子至今没有执行。肖传国表示自己是在穷尽一切司法手段后,才如此对待方舟子的。

    ■肖传国否认7万元是雇凶伤人

  对于是否出于报复才指使其亲戚戴某雇凶殴打方舟子和方玄昌问题,肖传国的说法是,戴某得知方舟子和方玄昌和他有矛盾后,主动请缨要找人帮他教训一下这两个人。他当时马上制止戴某。后来经戴某一再提议他才默认,还嘱咐过戴某别打重了,打个鼻青脸肿就行了。对此肖传国的远房亲戚戴某则说,他文化水平低,肖传国曾跟他抱怨过方舟子和方玄昌老跟他过不去,他觉得肖传国是他们家族里最有出息的人,又给他帮过不少忙,就理解成肖传国希望他找人教训方舟子和方玄昌。

  对花钱雇凶的事实,经检方调查,肖传国已支付了戴某7万元。肖传国否认7万元是雇凶伤人的费用,而是称其中5万元是给戴某的孩子出国留学用的,另外两万元是其从电视上看到方舟子被打的消息后,让戴某等人出去躲躲的路费。

  ■法官一度宣布择日再审

  庭审调查一直持续到昨天下午近两点。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和方舟子、方玄昌的律师彭剑等先后走出法院大门。两拨律师称由于被告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宣布由简易程序将改成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所以休庭,择日再审。而一个小时后,已经离开法院的两拨律师和旁听人员重新被叫回法院,法官宣布继续开庭。接近下午5点,经过法庭辩论,法官宣布了一审判决结果。

  对于被判拘役5个半月,肖传国的表情显得有些意外。其称将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另外4名被告人则当庭表示不上诉。

  肖传国“患者”庭外激辩

  昨天一早,包括中央电视台一辆转播车在内的国内数十家媒体记者,聚集在石景山法院南门外等候采访。

  曾对媒体称要亲自到庭的方舟子未出现在庭审现场。方舟子的律师彭剑称,方舟子在得知石景山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听到有传言称此案可能会当庭宣判,肖传国可能被轻判后,临时改变了亲自出庭的计划以示不满。

  上午8点30分,此案的另一名受害人方玄昌和其律师彭剑一同出现在石景山法院的大门外。面对记者采访,方玄昌指着头上的伤疤说,肖传国指使凶手用钢管直接殴打他的要害部位,根本不是什么寻衅滋事,而完全就是要取他的性命。他被打后头破血流至半休克状态。当时医生忙着对他进行抢救,病历记载很不完全,而公安机关依据病历鉴定他为轻微伤,鉴定结果与他受伤的事实根本不符。起诉书指控肖传国寻衅滋事是事实不清。

    距离上午9时的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法院大门外出现了几名坐轮椅或拄拐杖的脊柱病患者,患者代表在央视转播车前拉起了“关注脊柱病患者、严惩肖传国”的白色横幅。而在法院门外的草地上,一位身穿黄色外套的男子却打出了“病人感谢肖传国医生”的标语。法院门外形成了“挺方派”和“挺肖派”两大阵营。

  一位坐在轮椅上的男子告诉记者,他们是上百名脊柱病患者的代表,也都是肖传国“肖氏反射弧手术”的受害者代表。一位自称是从唐山赶来的年轻的母亲在法院门外,手举着几张照片哭诉其儿子做了“肖氏手术”后完全瘫痪的遭遇。就在同时,现场一位从山东赶来的小伙子撩开背后的衣服露出背上的伤疤对记者说:“我也是一个脊柱病患者,大小便失禁13年。由肖教授做了手术后,现在已经大小便都能够自理,恢复得和正常人一样。我觉得肖教授是受冤屈的,所以专门从山东赶来声援肖教授。”

  就在法庭里唇枪舌剑激烈辩论的同时,法院门外“肖氏手术”的两派患者也吵成了一锅粥。

  受害方和被告方均不认可起诉罪名

  昨天的庭审辩论出现了颇具戏剧性的一幕:受害方和被告方均不认可检察院起诉的寻衅滋事罪名。

  方舟子和方玄昌认为,肖传国为了报复被二人质疑学术造假,雇凶持铁锤、钢管等凶器殴打二人的头部等要害部位,并将方玄昌打成脑动脉破裂,完全是故意杀人。二人的律师彭剑认为,肖传国雇凶伤人的行为应属于故意重伤未遂。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起诉肖传国等5人与法律不符。

  肖传国的律师高子程也认为肖传国等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而是故意伤害。高子程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的伤情经鉴定均属于轻微伤,虽然是故意伤害但是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所以肖传国等应是无罪。

  方舟子等称庭审存在诸多漏洞

  本报讯 昨晚,方舟子、方玄昌以及律师彭剑、王光琦举行新闻发布会,指称肖传国在庭审时频繁说谎,法庭在程序和法律适用上有诸多漏洞。方舟子认为,最终判决比预想还轻,准备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方玄昌说,昨天庭上出现诸多不正常现象。他说,肖传国在法庭上对受害者没有丝毫歉意,在下午的庭审中,被告用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宣传肖传国的医术,指责方舟子学术打假目的是谋取名利,甚至诽谤方舟子,法庭没有很好地阻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肖传国在如何付钱、如何联系作案等问题上,和其他被告在陈述上互相矛盾,都没引起法庭重视。关于伤情鉴定争议,方玄昌表示,处理他伤情的医生没有经验,没有留下相关证据,病历记录不完全。但凭当时情况判断,他大量出血、出现休克,不可能是轻微伤。方舟子昨天没有出席庭审,他表示,对于轻判的结果,他已有心理准备,因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其中三名行凶者已取保候审,都意味着法院不会重判。但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较他预料要轻得多。

  方舟子指出,他通过律师了解到肖传国的交待内容。根据已有的证据材料,肖传国提供给凶手的资料中,除了有方舟子和方玄昌的照片、住址和个人信息,还有方舟子的妻子的照片和信息。肖传国在方舟子的住址后面特地注明“电梯里有录像”。方舟子认为,判决起不到威慑作用,他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律师彭剑说,庭审在程序上有诸多违法之处。适用简易程序需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此案检察院起诉书上建议适用普通程序,但开庭仍采用简易程序。中午,因肖传国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宣布休庭,在当事人都离开法院后,法庭又宣布继续开庭,而彭剑始终没得到通知。对于罪名认定,彭剑坚持应以故意杀人(未遂)或故意重伤(未遂)定罪。彭剑表示,此案为公诉案件,作为受害方,当事人的权利有限,能提供的证据有限,更多地依靠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他表示会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新闻透视:从方舟子事件看网上群体极化倾向

  近日,方舟子遇袭案告破,其结论令国人瞠目结舌。据报道,肖传国把未能入选中科院院士,归因于方舟子、方玄昌的学术打假。方、肖之间结怨十年,终于在锤子的撞击声中演变为血案。

  方舟子挨打与网络暴力

  1999年,方舟子揭发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成为“打假斗士”。2001年,肖传国以“昏教授”的网名发帖,质疑方舟子打假的严谨性,并控告方舟子涉嫌抄袭。2005年,方舟子称肖传国所谓“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弧理论”纯属“自吹自擂”,并对其治疗效果表示怀疑。当时,肖传国参与申报中科院院士补选并落选。肖不胜愤慨,以侵犯名誉权为名五次起诉方舟子。在法院的判决中,肖传国有胜诉,也有败诉。判决一出,在学术界掀起轩然大波,形成挺方派与挺肖派两个阵营,并以博客、微博的形式展开旷日持久的网络口水大战。今年8月29日,方舟子遇伏击。案件侦破后,硝烟未散,网上战火越烧越旺。挺方派高呼“大快人心”,痛斥肖传国“争名夺利,斯文扫地”。挺肖派对侦破结论不以为然,继续力挺肖传国。

  方、肖之争与方舟子被袭,其实是典型的网络暴力向现实的延伸。先是两个人的网上争论,后来发展到两大阵营之间的较量;先是摆事实讲道理,后来发展到谩骂和人身攻击;先是虚拟世界的口水大战,后来发展到现实空间的真拳实脚。

    回顾一下近几年的语言暴力等网络极端化现象,存在着很多共同之处。从“虐猫”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到“耳光门”事件,网民们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令其无所遁形。接着,“正义行动”从网上延伸到网下,严重干扰了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一些当事人饱受谴责和骚扰,几乎精神崩溃。更多的网络暴力,虽然仅停留在网上,但其狂热性和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也已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极化效应值得关注

  据统计,我国网民总数4.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30.2%,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沟通、政治参与、文艺创作、休闲娱乐的主要渠道,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由于互联网带来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加之我国正处于重大的社会转型期,这就使得网络文化繁杂多变,既有积极性的一面,又有消极性的一面。对于网络文化中的消极现象,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否则,我们失去的将不仅是虚拟空间,而且是现实空间;不仅是现在,而是未来。

  社会心理学家认为,通过群体讨论,无论最初的意见正确与否,其观点都会被强化,称为群体极化效应。人们普遍有从众倾向,并希望自己表现得更加突出,于不知不觉中把原有的观点推向极端。在网络传播中,数量巨大的人群很容易卷入到某个讨论之中,个体行为易于被影响,个体行为能量易于被聚合,迅速超过临界水平,对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产生影响。于是,一些普通新闻和个别现象,会在网络传播中被大大加重份量。网络恶搞、网络暴力、网络迷信、网络色情以及网络庸俗化的不断升级,都有这种极化效应的因素。

  方、肖之争,起初只是学术之争。科学不怕质疑,甚至可以说只有通过质疑,科学才能成熟和发展。问题是,由于怨恨情绪渐渐弥漫开来,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终于让锤子的撞击声代替了单纯的真假之辩。在这儿,极化效应成了网络暴力的高效催化剂。肖传国案件侦破后,对立的双方还在继续谩骂,把对一些社会问题的不满,撒在当事人身上。

  傅雷在《约翰·克里斯朵夫》的译者献辞中说,“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网上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本来也属于正常现象。然而,如果网站主办者缺乏引导,甚至推波助澜,就会助长网络极化情绪,使之演变为低俗、恶俗、暴力,严重污染人们的精神世界。

  网络极化现象溯源

  人们常常纳闷,某些网民似乎具有双重人格。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很正常,有的甚至彬彬有礼、谦恭有加,在网上却像换了一个人,动辄牛气冲天、火冒三丈。到底哪一面才是他们真实的一面?其实,网上的极化倾向,不过折射了人们潜在的心理需求罢了。

  网络的匿名性和高技术特征,降低了人们心中的道德门槛。现代人普遍承受着工作、生活的双重压力,这就迫使他们在网上寻求心理平衡,以缓解心理上的紧张状态。于是,原本是个案,却被承载了过多的重任。原本是路边的一棵草,却被吹捧成国色天香。从对“犀利哥”们的嘲弄和辱骂中,人们不但释放了压力,充分娱乐了一番,而且感觉到肩担道义、手握真理,找回了自己的尊严,找回了人格和道德上的优越感。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注意力成了稀缺资源。谁拥有众多眼球,谁似乎便拥有了一切。为了一夜成名,有的人不惜以丑为美;为了提高点击率,有的网站纵容“三俗”;为了获取话语权,有人竭尽欺骗、夸大之能事,让普通的争论演变成星球大战。在网上,匿名可以使自我得到最大程度的张扬,但是,当这种自由超越边界,就会使谎言、暴力横行,使网络秩序陷入混乱,进而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如何引导网上极化倾向

  综上所述,极化倾向是人们潜在心理需求的折射,是产生网络文化阴暗面的必不可少的助推力量。在少数人发起,多数人或附和、或默许、或添油加醋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网络文化中的极化倾向。如果放任不管,笑骂将取代思考,平庸将取代高尚,暴力将取代和谐。

  建设和管理网络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找到合适的“抓手”。治理网上极化现象,就是这样一个较好的“抓手”。笔者认为,对网上极化现象的治理,有“治未病”和“治初病”两个原则。

  “治未病”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治未病”是最高境界,其根本原则是增强人体自身的免疫力。除了提供网络文化精品,提升人们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趣味之外,全面提高民众素质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所有人都必须结合网络的使用,补上思想素质教育这一课。网站的点击率来自何处?不正是我们有意或无意的行为,促使暴力和庸俗不断升级吗?网站和网络红人生产出暴力和庸俗,我们则在消费着暴力和庸俗。如果对暴力和庸俗坚决说“不”,它们还会有生存的空间吗?

  “治初病”需要预见性和洞察力。有关部门要防患于未然,深入研究网络舆论,对舆情进行评估,并及时作出回应。主流媒体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国内外重大事件。专家学者要敏锐地抓住网络信息由庸俗向低俗、由争论向暴力转化的苗头,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畅所欲言、直陈时弊,主动引领舆论走向。 (作者:盛晓白 单位: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

  网友评方舟子肖传国事件

  肖传国、方舟子事件是一起与网络传播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事件发生后,光明网制作了专题,并进行了在线调查,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有数十万网友参与了光明网的在线调查,不少网友留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一起“以暴易暴”的悲剧

  从现象上看,这是 一起“以暴易暴”的悲剧,但从本质上讲,根本就是以“显暴力”对付“隐暴力”。“显暴力”在身上留下几处皮外伤,过几天就好;隐形的“网络暴力”,会让一个人身败名裂。

  ——北京网友

  手术不能放到网上来做

  手术总不能放到网上来做,对学术问题的指控不应该首先出现在媒体上,而应该出现在科学家们的内部邮件通信中。学术界之外的人搞“学术打假”,就算有着最良好的愿望,也往往走向愿望的反面。

  ——海外学者

    客观报道赢得尊敬

  在事件报道中,有两个网站严格遵循媒体的职业道德,那就是科学网和光明网,这两个网站展示出了客观。 (来源:光明日报)

  热点评析:审判“方舟子遇袭案”并非越快越好

  一语中的

  郭松民

  法制日报11日讯 各种迹象都显示,有关方面打算用快审快判的方式“了结”方舟子遇袭案:10月10日,北京石景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事人之一方玄昌明确向记者表示不满:“法院闪电开庭太仓促,我根本来不及取证。”(10月10日《北京晨报》)

  法院的心情我们永远不懂,也不去揣测了。但笔者想指出的是,审判“方舟子遇袭案”并非越快越好,速度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应该把本案审理成铁案,即无论是在事实、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都要既没有瑕疵,也能够经得起历史和舆论的检验。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是因为,方舟子遇袭案由于其极高的社会关注度,实际上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影响性诉讼”,所谓“影响性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诉讼,通常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为公众普遍知晓和广泛关注,能够在较大范围和一定深度影响立法创新、司法改革和人们法治和道德观念的典型诉讼。

  就方舟子遇袭案而言,它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刑事案件,而牵涉到一系列的问题:包括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能不能不受暴力的威胁?学术界如何建立起制度性的打假机制来取代个人打假?反过来,当一个学者面对“打假明星”的强势话语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学术共同体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当由于法律滞后而对一些行为难以定性时,应如何加以弥补,等等。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由于“影响性诉讼”本身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容易引起媒体的关注和传播,因而通常比普通的诉讼更具有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对司法、立法乃至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其意义要远远超越解决单纯个案的层面。司法机构在处理“影响性诉讼”时,要格外的谨慎,不仅要考虑案件本身,还应考虑案件对法治建设和世道人心的影响。但遗憾的是,在这次“方舟子遇袭案”的审理中,我们却没有看到应有的谨慎,看到的却是“快审快判”的鲁莽和草率,这不能不让人质疑相关部门的专业素养,“方舟子遇袭案”也有可能从此成为社会肌体上一块长期无法愈合的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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