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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哈高速救狗案”二审:小动物协会判赔40万
2013-10-28 15:49
新京报(记者 张媛) 今日下午,北京市一中院就京哈高速救狗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小动物协会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们从京哈高速截获救助了500余条流浪狗,因获救小狗的救治费得不到解决,10家宠物医院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及腾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今年7月海淀法院一审判令小动物协会支付40余万医疗费用,腾讯公司无责无需赔偿。之后,小动物协会提出上诉。
李诗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