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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带孙,算有工作还是没工作?一个案例告诉你,带孙也是工作。
全职带孙子的刘婆婆在小区被司机王某倒车时撞倒,经认定,王某负全责,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婆婆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被告答辩称,刘婆婆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事故发生前并无实际工作,因此其要求赔偿误工费没有依据。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刘婆婆事故发生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从子女处领取带娃报酬,但其从老家过来、长期专职照顾孙子、承担家务,刘婆婆的劳动付出,直接缩减了其儿子家庭维持运转的经济成本(如节省家政费),实质减少了家庭开支,并保障了其儿子能更专注于工作,间接创造了价值。这种行为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工作收入起到了支持和保障作用,构成了家庭的一种“隐性收入”。因此,其请求误工费既有事实依据,也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
李诗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