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嫖”:以招嫖方式引诱消费,实际未提供性服务,构成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5/9/10 13:07:45 点击数:
导读:人民法院案例选—陈某甲、张某某等人诈骗、组织卖淫案:一审: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2)浙1002刑初293号;二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10刑终85号。裁判要旨以招嫖方式吸引嫖客消费,收款后不

人民法院案例选陈某甲、张某某等人诈骗、组织卖淫案

一审: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2022)浙1002刑初293号;

二审: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10刑终85

裁判要旨

以招嫖方式吸引嫖客消费,收款后不实际提供性服务,并暗示可提供更加刺激的性服务来诱使嫖客继续充值但始终未提供性服务的,构成诈骗罪,嫖客意图嫖娼的违法目的不是行为人出罪的理由。在诱嫖过程中,当个别嫖客发现被骗以要报警等方式进行威胁后,才向其提供性服务的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立案追诉条件的构成组织卖淫罪。在两种犯罪行为交织的情况下,行为人存在两种犯罪故意,侵犯两个客体,构成数罪,应进行数罪并罚,但组织卖淫获得的嫖资不计入诈骗金额中。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1416日至522日,被告人陈某甲、张某某、陈某乙等6人经事先谋划开设男性会所,对外暗示会所内有高档色情服务引诱男士进行消费,但并不实际提供性服务。当男士不满足于无性服务时,接待人员遂根据话术进行暗示,如其继续充值成为会员后,就能享受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更好服务。对于成为会员的男士,尽量找借口回避提供性服务并诱使其继续充值;对个别男士发觉被骗以要报警等方式进行威胁的,才向其提供性服务。该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法共诈骗400余人,犯罪所得超过321余万元;组织梁某某等7余人卖淫20余次,非法获利3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组织多人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是诈骗主犯。被告人崔某某等司机、接待、前台等构成诈骗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王某某等技师构成诈骗罪,均系诈骗从犯。

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辩称本案不构成诈骗罪:1.被告人陈某甲等人开店是为招嫖卖淫,被害人自愿充值后都得到了相应的服务,所支付的款项属于违法服务的对价,违法交易没有市场价;2.指控诈骗400余人,却只有19个被害人作证,不符合抽样验证规则的要求;3.被害人本身违法,所付款项不应保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4月至522日,被告人陈某甲、张某某、陈某乙等人经事先策划,先由张某某等人在酒店客房试营业,后租用民房作为会所和员工宿舍,招募接待、技师、前台、司机等人员,规定上下班时间、服务流程、提成比例等制度,设立多个工作群,统一收费。诸被告人各有分工,先由外联人员吸引男士,以有性服务引诱其消费;当男士不满足于无性服务时,接待人员遂暗示,如其继续充值成为会员,就能享受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更好服务。对于成为会员的男士,尽量找借口回避提供性服务并诱使其继续充值;对个别男士发觉被骗以要报警等方式进行威胁的,才向其提供性服务。该团伙利用上述手法诈骗400余人,所得合计321万余元;组织多名技师卖淫20余次,渔利30万余元。

裁判结果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224日作出(2022)浙1002刑初293号刑事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二、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三、被告人陈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上述三被告人均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四、被告人崔某某、麻某某、曲某某、胡某某犯诈骗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二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至八万元。

五、被告人梁某某、宁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二万元

六、被告人王某某、陈某丙、鲍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二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四万元。

七、责令被告人陈某甲等共同退出违法所得三百零二万元,其他被告人退出各自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涉案工具十二部手机均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甲等4人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523日作出(2023)浙10刑终8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陈某甲、张某某、陈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男士有嫖娼买性服务需求,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还结伙组织多名技师实施卖淫活动进行渔利,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崔某某、麻某某、曲某某、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犯罪团伙的诈骗活动和协助组织卖淫,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上列被告人均一人犯二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梁某某、王某某、宁某某、陈某丙、鲍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犯罪团伙的诈骗活动。其中,梁某某涉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王某某涉诈骗数额巨大;宁某某、陈某丙、鲍某某涉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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