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缘关系鉴定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审查认定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5/11/10 22:26:52 点击数:
导读:(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14-2-476-001)亲缘关系鉴定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审查认定中的应用——张某诉王某等继承纠纷案【裁判要旨】(1)亲缘关系鉴定,是指依据遗传学的基本原理,采用现代化的DNA分型检测技术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4-14-2-476-001

亲缘关系鉴定在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审查认定中的应用——张某诉王某等继承纠纷案

【裁判要旨】

1)亲缘关系鉴定,是指依据遗传学的基本原理,采用现代化的DNA分型检测技术来综合评判争议个体之间是否存在亲生、隔代或其他血缘关系。亲缘关系鉴定意见提供的是一种大范围概念上血缘关系,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唯一的指向性,仅能证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但不足以证明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从证据的效力上看,叔侄关系的亲缘关系鉴定无法单独作为证明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因此属于间接证据,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2)在非婚生子女主张作为继承人的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已去世,无法与该非婚生子女进行亲子鉴定。若结合亲缘关系鉴定意见和其他在案证据、客观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等,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的,可以认定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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