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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犯罪给相对人造成损害,刑事退赔已处理,法人违约赔偿诉讼应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京02民终16511号)
珠某峰景小区业主委员会诉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构成犯罪,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害,相关刑事裁判已经就被告人应向合同相对人承担的刑事退赔责任作出处理的,因刑事诉讼程序并不能解决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问题,故合同相对人提起诉讼主张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此情况下,应当注意做好刑事退赔与民事执行的衔接工作,在全面查清刑事案件追赃、退赔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开展民事执行,避免受害人双重受偿。
评析
争议焦点一:诉讼受理的法理剖析
在本案中,一个关键的争议焦点便是在生效刑事判决已对被告人的退赔责任作出处理的情形下,珠某业委会提起的本案诉讼应否受理。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 号,2020 年修正)第十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这一规定为处理民刑交叉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 号)第 128 条第 1 款对上述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清晰地表明 “同一当事人因不同事实分别发生民商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 。其中,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刑事裁判认定其构成犯罪,受害人请求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民商事案件应当与刑事案件分别审理的一种具体情形 。这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法理逻辑。虽然刑事案件会对刑事被告人的退赔责任作出处理,但是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主体并不完全一致,刑事诉讼程序主要解决的是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它无法直接解决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责任问题。因此,从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回到本案,侯某身为康某物业分公司珠某小区项目工程部副经理,利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日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交付密钥、帮助加盖印章等行为,伙同祁某等人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违规申报防水、门禁等项目专项维修基金 。侯某的这些行为发生于其履职期间,且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应属于职务行为。尽管其在履职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构成了自然人犯罪,但这一事实进一步引发了侯某所在单位康某物业分公司是否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而这个问题并不能通过刑事诉讼得到解决。虽然已有刑事案件对祁某以及侯某的犯罪行为作出认定并对退赔责任作出处理,但该刑事案件与本案的主体并不完全一致,刑事诉讼程序并不能解决侯某所在单位是否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问题 。所以,本案中珠某业委会起诉康某物业分公司、康某物业公司连带赔偿专项维修基金损失,应与刑事案件分别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珠某业委会的诉讼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法理基础的。
争议焦点二:执行衔接的关键要点
在处理这类涉及刑事犯罪与民事责任的案件时,如何做好刑事退赔与民事执行的衔接工作,避免受害人双重受偿,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目前并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典来详细规定二者的衔接程序,但在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中,可以找到指引方向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 号)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在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且财产不足以支付时的执行顺序 。其中,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在执行顺序中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重视 。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处理。
在珠某峰景小区的案件中,刑事裁判已经对祁某和侯某的退赔责任作出了处理,而民事判决也判定康某物业分公司和康某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为了避免小区业主双重受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全面查清刑事案件的追赃、退赔情况 。这就要求执行法院与负责刑事案件执行的机关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共享信息。例如,负责民事执行的法院可以主动向刑事执行机关了解祁某和侯某的退赔执行进度、已退赔金额等情况 。只有在掌握了这些详细信息的基础上,民事执行法院才能准确计算出康某物业分公司和康某物业公司实际需要赔偿的金额,从而依法开展民事执行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确保执行衔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执行民事赔偿时,法院可以要求受害人提供相关的刑事退赔证明材料,证明其已经获得的退赔金额 。这样法院就能在民事赔偿中扣除相应的部分,避免重复赔偿 。如果刑事退赔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民事赔偿就需要对剩余部分进行补足 。通过这种方式,既能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又能避免其通过双重途径获得超额赔偿,从而确保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执行环节得以实现。

李诗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