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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末蒸蛋”无肉末,商家该不该赔偿?老婆饼里没有老婆,鱼香肉丝里没有鱼,我们都知道较不了真的,但“肉末蒸蛋”里没有肉末,是不是也可以?
湖北黄石一名消费者王某因两次点餐发现4元一份的“肉末蒸蛋”中竟没有肉末,作为老顾客,王某当场向饭店老板质疑,却被告知“本就如此”,还说“肉末蒸蛋未必含肉末”,菜品价格本来才4元,不要小题大做。王某不满,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解未果后以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为由起诉至法院,索赔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肉末蒸蛋”这一名称清晰指向含有肉末的菜品,是消费者的合理期待,也是商家的明确承诺,未添加肉末构成虚假描述,侵犯消费者权益。另外,菜品价格高低不能成为违背诚信的理由,且王某两次提醒后,商家仍消极处理,有违诚信经营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增加赔偿消费者损失,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法院认为王某主张的500元赔偿具有合理性。经调解,餐饮店老板认识到错误,主动道歉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赔偿王某300元,王某撤诉。
李诗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