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中,当事人亲友不当参与,结果适得其反

  发布时间:2015/12/15 22:46:55 点击数:
导读:婚姻案件中,当事人亲友不当参与,结果适得其反(北京法院网吴朝辉)  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双方往往积怨已久,在家庭矛盾难以调和时才选择诉讼程序。由于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生活隐私、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

婚姻案件中,当事人亲友不当参与,结果适得其反
(北京法院网  吴朝辉)

  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双方往往积怨已久,在家庭矛盾难以调和时才选择诉讼程序。由于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生活隐私、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有的当事人亲朋也参与到其中。但双方当事人及亲朋不当参与,极易激化矛盾,使得案件复杂化,其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案例一:殴打对方当事人,被依法罚款

  原告赵某诉被告王某离婚一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审过程中,被告之兄作为代理人,被告的母亲、姐姐参与旁听。庭审中被告之母亲陈述了对原告多么的好,为了孙子希望双方不要离婚,同时指责原告忘恩负义造成双方激烈争吵。后被告与其兄一起对原告进行殴打,幸得法官及时劝阻,才将双方拉开。经过法庭训诫、教育,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分别写了具结悔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作出罚款二千元的决定。该案中,被告本身不想离婚,但是因为被告及其亲友不冷静、不理智的行为,致使双方再无调解的可能,双方的婚姻关系彻底破裂,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被告抚养。

  法官解析:

  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存在矛盾,此时一方通过言行刺激,更会加深双方的对立情绪,甚至致使情绪失控。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情绪宣泄、情感报复或者为了在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上占优势,组织亲友团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使用辱骂、殴打、揭露隐私等不正当的方式,从而加大了案件的调解和审结难度,浪费了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法官提示:

  1、案件当事人应以平常心和冷静、理智的心态对待、解决问题,而不能通过言行刺激等激化矛盾。如果一方不想离婚,应通过理性的手段挽回婚姻。一方面,主张和好的一方当事人可从夫妻情感、家庭亲情出发,从行动上对另一方关心爱护、改正缺点,在诉讼中敢于承认错误以重新挽回感情,切忌使用过激言辞、互相揭短。另一方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亲友应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应听从法官指挥,不得扰乱法庭秩序。

  2、当事人应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在婚姻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一般对对方亲友的人品性格有所了解,最容易判断出对方采取不当手段的可能性。对于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案件,应当及时的向法官反映,以便及早做出预案。对于涉及隐私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


    案例二:与家人虚构债务,被法院驳回

  宋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过程中,张某的父亲张某某向法院另行起诉宋某、张某,要求二人偿还40万元的债务,并提交了张某与其父张某某的借据一份。经法庭审理,认定该债务为虚构的债务,故张某某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原来,张某知道宋某要求离婚后,为增加夫妻共同债务,和其父母商议后虚构了一张“借款40万元用于购房”的“借条”,并由张某某持该借条至法院起诉。

  查明案情后,经过法官严厉的批评教育,被告及其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尊重宋某与张某的选择,不再进行不当的参与。此案最终得以审结。

  法官解析:

  离婚案件涉及的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多具有亲属、朋友等关系。而民间借贷案件因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只要伪造借条就能达到虚构债务的目的,故现已成为离婚案件中虚假诉讼的常用手段。

  法官提示:

  当事人及其亲友之间通过作伪证、进行虚假诉讼的,会使得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演变为多个的矛盾,单纯的离婚诉讼衍生出分家析产、债权债务等多个诉讼,导致矛盾扩大化,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得案件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审结。更为重要的是,该种行为一经查实,还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案例三:隐匿、转移财产,法院判定为共同财产

  朱某起诉妻子韩某离婚纠纷一案,朱某与韩某已分居多时,家里的银行存款一直由韩某掌控。案件审理期间,朱某要求分割银行存款五万余元。韩某称已无银行存款,存款已用于日常生活支出,法院调取后也发现存款只有几十元。经查银行交易明细,韩某曾一次性转移5万元存款至他人名下。经询问,韩某承认在知道离婚诉讼后,其与家人商量将存款转移至其母亲名下。

  法院认为,韩某的行为属于恶意隐匿、转移财产,故判决双方离婚,韩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朱某夫妻共同财产3万元。

  法官解析:

  实践中,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为了尽量多的获得财产,减少对方应得的财产,一方将家中的存款、贵重首饰等通过隐匿、转移的方式据为己有,而在诉讼中不认可该项财产的存在。

  法官提示:

  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要承担不利后果:在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针对该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还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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